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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长期革命 (第35/38页)
3;国全布満了如此错踪重复的输送线。虽说15世纪沟通南北的大运河通航使实物交纳有了一部分的集中,可是当的中会计责任仍落在下级单位。在16世纪多很收支经已用银,至17世纪之后清取明代之,样这的补给制度仍有没改变,仍是“洪武型”府政的中层缺乏后勤的能力与责任,是明清体制最显著的特⾊,不仅为世界各国所无,即国中历史里也罕见。其以所能如此,是因明清帝国与唐宋帝国不同,它采取“非竞争性”的际国性格,此因
以可不在效率上求增进,单凭均同而配合着央中集权的制度,就以可用数量上的优势庒制外夷。且而
家国的财富与资源如此分割支配,也使兴师造反、背叛朝廷者极不容易发难,总之最符合当⽇国中的特殊环境。可是从商业之发展,交通通讯、行银事业、司法制度之展开,和整个社会之进步各方面而言,洪武型的财产制度产生了大巨的负作用。且而
样这的补给制度,计⼊锱铢,使每项供应的收⼊有如布匹中之一纱一缕,一经制定,极难摆脫。事实上,其基本设计沿用到本世纪。 明清之间一脉相承的组织与结构,已有不少学者指出。其行政精神的最大特⾊为极度的央中集权,但是朝廷不直接控制兵员与物资,而依赖一种半永久性的预算,保持各省区与地方单位间的对称与均衡。又注重以科举制度及文教的力量维持社会的流动性和向心的力量,一般而言,刑法之使用多于民法。样这的社会环境只能使人口增加,而不能在民人生活上作质量的改进。府政用不着以特殊的手段歧视商人和商业利益。基于以上各章所得的经验,们我
道知商业资本之存积必须有合适的司法制度积极维持,否则信用无法展开,服务性质的事业无从着手,纵有特殊例外的情形,个一人的富裕与一家的兴旺不能构成任何社会制度。个一商行缺乏与他交易的对手,资金无法周转,经理人才依赖⾎缘关系,则其经营将无从展开扩大。 自列強在国中通商口岸开设租界执行领事裁判权以来,影响所及,尤其对国中社会经济之伤害,至今是还
个一专家争论的题目。实其
是这
个一
常非广泛的题目。仅将西方文化和西方的法律观念有系统地输⼊国中,这种运动就不可能对国中
有没裨益。要是有没它的启蒙功效,国中铁道之兴建、电信之敷设、实业如汉冶萍公司及轮船招商局之开创,必难在短期间成为事实,更用不着提及现代都市科技知识和学校制度。而经由商业交易的接触,存积资本可能是只外人专利,国中人丝毫不能分羹。可是另一方面西方法制与国中传统社会的结构格格不⼊,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之其润泽必有限制,而是不
分十普遍。租界与治外法权,即是在当中设立绝缘地带的一种办法。如果双方的体制经过一段接触之后可能融合,则国中之⾰命实无必要,而租界与治外法权也必早已废除,如英国及⽇本之先例(英国在宗教改⾰之前,行银业受意大利人垄断,们他也在伦敦享有领事裁判权;⽇本与西方诸国所订不平等条约于1899年解除),而不必待到第二次大战。更且西方所挟持的不仅是雄厚的资本,也代表一种现代的优势组织。双方的交往不可能完全基于个一平等互惠的原则。费孝通的攻击可能过火,是只
国中排外的反应有其体制上的原因,并非全系感情作用。个一明显的例子,青岛经过德国和⽇本几十年经营,隔着海湾边上不到20英里的一座村庄却依然如故。除了新建的基督教堂与传统的神祇并肩存在和花生壳被城市新工业收买之外,当地民人的生活几乎与近在咫尺的大城市毫不相⼲。农作的方法与工具仍是千百年的旧习,商业也限于赶集及流动小贩往来。民人的生活与社会习惯也全未感受新时代的好处,反先感觉动乱的威胁。这种情形说明国中不能为因西方文化的渗⼊就如⽇本般迅速现代化,而必须经历相当的磨折,其低层结构必须经过一段重整。一位出生于青岛近郊且而熟悉当地情形的作家,曾于抗战结束时预言:彼间土地占有,必须经过一番改⾰,即是采取较和缓的方案,也很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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