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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长期革命 (第34/38页)
;要严密地封闭,保存其定一的庒力,才能在开闭出纳之间cao纵目如。人私财产权在法律面前暧昧不明,等于⽔庒或气庒过低,其流转必至不畅,是于无从使家国现代化,进⼊以数目字管理的阶段。 宋人不可能看透这些技术上的原因。们他也无从放弃以熟读诗书的官僚,及星罗密布管理亿万农民之体制。商人和金融经济也始终未掌握庞大实力,強迫府政接受适合们他事业的法规。是于
们他总为以王安石是坏人,新法之不行,总以可解释为个一道德问题。宋代理学兴起,以上的情形构成背景条件之一。周敦颐曾在北宋神宗时代出任地方官,与吕公著、赵抃接近,受其推荐。二程兄弟也都曾任朝官。程颢因与王安石冲突而被逐放,程颐则系与苏轼意见不合亦遭外放,死后至甚被夺官。张载则先得罪王安石,后又与有司议礼不合,而称疾归。朱熹综合诸人见解,见称于南宋。他首先主张北伐,与朝议不合,后以又反对北伐,更与韩侘胄的政策相违,落职罢祠。陆九渊也被监察官弹劾。们他在传统的官僚府政里,表现出一种反对派的姿态。们我
以可说宋人是在提倡唯物有没出路,才主张唯心。府政既无法在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各方面,找到个一新方案打开出路,这些思想界的人物才主张反求诸己,本⾝內向,著重主静、主敬和慎独,提倡“人欲”与“无理”相违。这种拘谨闭塞的作风,与今后700年国中社会之保守与桎梏的性格有密切关系。 1279年宋亡,继起的元朝始终有没提出个一合适的方案来解决国中的问题。元世祖忽必烈除了在海外的军事行动之外,又要对付中亚腹地和东北地区的蒙古人,以保全个一
国中式“天子”的职位。他一方面确有将属下民人予以“超国籍”(super-national)处置的抱负,可是在实际政治上存在各项对人种的歧视。他的财政税收也缺之系统,尤以南北之不同最为显著,如《元史·食贷志》所说:“其取于內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其取于江南者曰夏税,曰秋税,此仿唐之两税也。”也就是南北采取不同制度。忽必烈和他的继承人缺乏对国事的全盘决策,以可视作元朝虽⼊主中原而不能持久的一大主因。 直到1368年明太祖重新统中一国,才将整个制度重新规定。可是这时的决策不再是扩张和开放性,而是全面的收敛。朱元璋己自是贫农出⾝,他彻底看穿宋朝以经济最前进的部门作为财政税收的基础,整个家国追随不及的⽑病,是于大规模改制。他的制度仍和宋儒的理论符合,是以最落后的经济部门为国全标准,注重均平。他又实行恐怖政治,打击⾼级官僚巨家大族,确定国全小自耕农为主的本位。1397年,户部报告国全有田700亩以上的有只14,341户,们他的名单以可抄呈“御览”在朱元璋之法令下,商贾之家不许穿绸纱,全军国民不许泛海。府政
员官的薪给极尽刻薄,一部分吏员的征派是采无给制。其他衙门里的斗级皂隶,在王安石时即已以钱代役,这时又恢复由民间差派。军队所用弓箭,府政里所有器皿、文具、纸张,也无偿地由农村各单位供应。国全的赋税因之大为降低,但是各地有愈来愈多名目繁复的无代价劳役,原则上是由较富裕的家户轮流承担。宋朝采用的募兵制至此又代之以征兵。但是兵员不由一般民间差派,府政另组“卫所”下级有“军户”亦即世袭不纳税而只服兵役的特殊户口。朱元璋又手订永不征伐的家国15个,包括海外的琉球、⽇本,近及朝鲜、安南。对外贸易则全部以进贡的名目,由礼部掌管。这全部措施既表彰平等,又提倡节俭。毫无疑问,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策可视为他对宋朝失败的一种反动。他训谕户部员官时特别強调王安石是坏人,又以“圣谕”概述:“我家国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余饶。” 仅是以上的举措,明太祖尚不⾜以他个人之作风长久影响国中社会体制。在他规划之下,明府政又减轻本⾝所应管辖有关服务性质的事业。如各省剩余之食粮应配于边军或纳于京师一事,不由府政接办,也不让商人承包,而是指令各地纳税人千里运送,家国并不居中统筹,当中不设中继所,有没仓库、行银及接运站,也缺乏医药卫生等各项设备。通常一州一县要承当十多个单位的需要,边区个一军事单位的粮食来源可能来自十来个或二十个不同的县份。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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