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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道学家 (第3/3页)
#8236;不能不赞赏它力量之庞大。可是们我在20世纪末期,在正清算传统的政治设计,亦即一种主为法制与经济的体系,必先以菗象的公式造成,由上层机构赋予下层的办法,不能不对和这种设计互为表里的思想系统彻底批判。 理学或道学将伦理与物理之理、心理之理混为一体,在1200年前后仍与欧洲思想界不分轩轾。可是欧洲在1600年前后已将有关于伦理之理与物理之理划分清楚(此亦即JosephNeedham所谓naturallaw与lawofnature不同),而在国中则二者依然混同。以朱熹作总代表的理学或道学不承认宇宙间各种事物有们他力所不能及,无从解释的地方。冯友兰之《国中哲学史》內11至13章,摘录以上诸人语录198则,每则都出于肯定的口气,乎似人类应的有知识,都在们他确切掌握之中。这种态度无疑的已受当⽇皇权万能的影响(参阅“何以改⾰者又是书呆子”一章),即此一点已与科学精神背驰。如是理学家或道学家所谈及的多很事物(菗象之事与具体之物混为一谈),只能美术化的彼此印证,不能用数目字证明。其果结则有如Needham之所说,朱熹在有没产生个一牛顿型的宇宙观之前,先已产生了个一爱因斯坦型的宇宙观。 (在这里们我也以可推广FrancisBacon所说认为现代科学实为不断的怀疑persis-tentdisbelif之成果。) 而本书曾指出国中的第二帝国(隋唐宋)表现一种开放性格,第三帝国(明清)表现一种收敛性,时同文化的风尚,已始开內向,实其后者思想上的根据,已在理学或道学肇始。 周敦颐曾在北宋神宗时代作中下级地方官,与吕公著、赵汴接近,又受们他推荐。二程兄弟都曾任朝列,程颢与王安石口头冲突而被逐。程颐与苏轼不合而被流窜,死后被夺官。张载也先得罪王安石,后又与有司议礼不合以疾归。朱熹之不见容于南宋朝廷,已如上述。即与他时同的陆九渊(时人不以他是道学家,在《宋史》里他的传记独载于“儒林传”),也因事被给事中所劾。骤看来起,们他的思想应当在政治上代表一种在野派的倾向,可能掀动一段新思嘲。可是实际正为因赵宋在政治经济与法制之间找不到个一具体的方案,打开出路,这些思想界的导领人物才反而求诸己,希望增強道德。如们他之所谓主静、主敬、慎独,以及上述“一念之顷,必谨而察之”都不外传统“克己复礼”之方式,首先则內向,次之则以们他注释的经典为万能,是于造成一种正统的风气。即是朱子之道学问,仍不外以外界的事物“证明”他己自
去过诵习诗书的信念并无追求真理之决心,与陆九渊所谓“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并无实质上的区别。们他虽崇奉孔孟,但是孔孟,尤其是孔子注重⾝体力行,并有没将们他的言行造成一种思想上的系统,认为是这一切真理的渊薮等情事。 周程朱张的学术思想,长于纪律,短于创造性。因其目的则是韩愈所提倡的“卫道”以所不能不取防势。张载所说:“吾道自⾜,何作旁求”经已表示其保守性格,程颢所害怕的也是“正路之榛芜,圣明之蔽塞”仍表示其不能采取主动。以所
们他虽构成思想上的一大罗网,其中却缺乏新门径和新线索,以可供人发扬。朱熹集诸家之大成,他将人欲构成与天理相对的个一负因素,最值得注意。严格言之,则是人类的欲求与自然法规是对立的(他己自也道知这一点有⽑病,以所他对“食⾊性也”一段添注:“甘食悦⾊固非性,而其‘天则’,则食⾊固天理之自然,此说亦是。告子却不知有所谓‘天则’,但见其甘食悦⾊,即谓之性也。”这种解释牵強犹疑,已与他以上作说对立的观念相冲突)。们我姑不论其正确与否,将人欲与天理对立,即表示意识型态之耝线条,也是还揭橥著至善与极恶、君子与小人的分野。如此也难怪当⽇法制不能展开。朱熹作地方官,就执行“人子不蓄私财”的原则,这也难怪程颐于1086年差判登闻鼓院,辞不就。他的理由是:“⼊谈道德出领诉讼,非用人之礼。”于此已不经意的表示任司法较讲学的为卑下,而两者也有互相冲突的可能。 们我不能认为周程朱张应对宋朝的覆亡负责,们他的思想狭义的強调君子与小人之分,抹杀个人的私利观,却替后以专制皇权加強编制的基础,其影响所及,达几百年。今⽇国中之民法未尽展开,仍有以道德观念代替法律的趋向,也不能与宋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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