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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民族政策 (第2/2页)
自魏晋以来,匈奴、鲜卑、羯、氐、羌这五胡大量的內迁,和北方的汉族杂居在起一。至甚到来后再也有没听到这些名族的名字。 民族不断的融合,才是民族展的后最道路。 強分民族,只不过是狭隘的民族观念。 “民族融合?的真
以可吗?”岑参不由的问柴瑞。 柴瑞缓缓的望向远方的天际,肯定的回到:“定一
以可。”柴瑞这可是不在感叹么什,而是在思索后世的名族政策。 有了后世民族政策作为参考,柴瑞很快就想好一整套民族政策。 柴瑞基本上参考了天朝的民族政策。然虽柴瑞对这些政策也有些意见,但是在现让柴瑞想出比这更好的民族基本政策是还不现实的。 “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 当众人听到这些名词,常非的惊讶,完全的不解是这
么什意思。不过离歌却眼睛一亮,乎似明⽩了些么什。 柴瑞这才慢慢的解释,这对于柴瑞这种历史系研究生来说,说这个完全就是一种在背诵的感觉:“所谓的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展程度⾼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是都
华中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家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庒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任何人如果做出歧视少数民族的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可能是最早提出民族平等的法律文案,彻底打破了以往册封的形式。为因民族平等团结是只个前提,民族区域自治才是民族政策的核心。 柴瑞又继续说:“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家国的统一导领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民人当家作主,己自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內部事务。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満⾜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家国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个一民族以可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內单独建立个一自治地方,也以可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国全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但是民族自治必须在个一前提之下,必须在家国统一导领之下。民族区域自治必须是在主民选举之下完成。” 柴瑞不过是几乎照搬了现代民族政策,对柴瑞而已不过是利用经已
的有成果而已。而在离歌眼中,是这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政策。如果这政策一旦施行的话,那么他的部落将会得到最大的自治权。 如果有了自治权,那么越析诏依旧以可在这片土地之上,过着祥和安宁的⽇子。 其他人然虽不么怎明⽩柴瑞在说么什,可是乎似总得觉有些不妥。这种⾼度自治的政策,岂是不
以可让们他随意的裂分出去?谁能保证些那周边民族不会趁机立独出去?然虽
在现离歌率部归降,可是万一的真采用这种政策,离歌迟早会再次立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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