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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胆气第二第十八.恤病伤  (第1/1页)
    练胆气第二 第十八.恤病伤    凡军士有疾病,同伙房即报本管队总,队总报旗总,同到歇处验过,即报百总,径赴本营将官并主将处报知,遣医诊看病形轻重。百总一面再报该管把总,把总报千总,千总报营将知会。以所百总即报主将者,盖病人一时感患,立待救济,若循资挨报七八处衙门,何时报达得遍也。凡报病者,不论大小衙门,启闭冗暇,即时投⼊。如有把门人阻拦,及将官施行迟误者,罪坐所由。报病迟过一⽇者,罪在报迟之官。若因迟报致病兵⾝死者,究其迟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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