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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晚明:一个停滞但注重内省 (第3/7页)
庄集结,而在其管制之下维持一种难得之平衡,绝不可让皇帝量尽地发展其人⾝的权力。虽说在理论上讲,这种权力并无限制,后最的办法仍是以人本主义调和这天授皇权,或者说是強迫的执行开明专制。皇帝登位之前既为太子,则有管文学及教育之臣僚任太子的师傅,讲授自我抑制、对人谦让的大道利。从15世纪末叶的情形看来,恐怕此时的君主经已了解,们他惟一的实权用过在惩罚方面,但其施用自然有限度。另一方面则朝廷之中毫不含糊,也从不间断的举行各种仪节以強调皇帝宝座的神秘性格,以致构成一种弄假成的真信仰。样这一来,如果有任何争执找不到确切的解决办法时,有了以上的安排,则皇帝的仲裁自然有效,他既本⾝不介⼊,也无个人之利害在其争执內,他的判断就具有夭子所赋予的威权了。 从此们我也以可窥见,为么什顽⽪的朱厚照要给己自官衔与职位,以便将他己自和皇位分离,可是其臣僚却不能将这轻浮的举动一笑置之。们他既不便公开的反叛,有只采取消极的不合作办法。而另外的个一极端:朱祐樘为人中庸,也无个性上的表现,正是做好皇帝的材料,也算是无才就算有德了。 其他的故事中以可看出百官对皇位之继承极端地注意,们他坚持立长不立幼的原则几乎带着宗教性的虔诚。这问题容易产生敏感,乃因其关系臣僚本⾝的全安。如果皇位以可由人为的力量给与或褫夺,则其神秘性已不存在,百官的信仰也成问题,后以的果结极难逆料。有了样这的理解,们我
以可看出上面各段轶闻并不全是无关宏旨的小事,既有么这多有识之士以生死争,这也是在尴尬时期內,以一种笨拙的办法对付以可谓之为宪法危机的诸项问题。 财政紊乱的原因 明朝有两个主要的原因使它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它历代沿用的军户制度很快地衰退;它的财政税收过于迁就农村经济之习惯,而不易作全面的改组。 军制的衰退不难解释:最初奉命以军户登记的户口并非全部出于本愿,多很是被強迫“垛”⼊。如果们他分配有耕地的话,则其地产并非集纳于一处,而系和其他人私产业相错综。被分配田地的户口,将地产买卖转当无从查悉噤止,经过数代之后,的有一口死绝,的有逃亡,军户有只不断地减少,总之就是去多来少。在边区屯田,其情形稍优,在16世纪初叶,大概多很屯区尚能维持到百分之四十的人户数,在內地的卫所则所存通常不及什一。 税收当然较朱元璋时代已有增加,可是其增加从未有系统的制定,基本的税收数以⾕米之石计算,整个朝代很少变更,历276年,其基数大致如故,所增加是的基数外的附加、加耗,和盘运的脚费等等。一般情形下,为因上层要求下级府政作主,自行斟酌地添增,以所毫无管制。朝代初年以责任繁重之役加在富户头上的办法已不复施用,接着是的将其负担配予中等人户,后最
有只摊及全民。不给偿的工役很少例外的,已改为出钱代役。服役的年限最初每户10年一轮,中间改作5年一轮,后最则每年出钱代役。样这的调整有将全部义务按年征取全部用银,也有将土地税和服役之役钱互相归井之势。其详细办法各州各县不同,大概视其经济发展的情形而定,是只其趋势则全面一致。在16世纪样这的调整归并通称“一条鞭法” 可是事实上有没
个一县份做到理想的境界,将所的有“赋”与“役”全部归井而整个地次一以⽩银征收。让有些纳税人担任财政上职责的办法迄未完全⾰除。为因它自⾝有没带服务性质的机构,**府政只能将收税机关与经手开销的机关成对地配合。对**府政讲,收⼊和支出如是已一款一项地彼此对销。当税收以实物缴纳时,国全充満了交错的短距离补给线,又为因缺乏行银及中继机构,其收支用银的出纳方法大体上仍是如此。个一边防的军事机构可能接到收一打以上县份的款项,同样的一州一府也可能向数以十计的仓库库房缴纳。这种办法除了极少的调整之外,后以也为清朝袭用。府政之中层缺乏经理能力是第三帝国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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