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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明朝一个内向和非竞争的国家 (第6/7页)
8238;们他都同样地拖欠。公元1430年苏州府一府即欠税达800万石,是为此地三年应缴的额数。以所朱瞻基登极之⽇,井有没继承到个一舒适的皇位。 安南的问题与长江三角洲欠税的问题一时俱至,年轻的皇帝不得不采取果断的行动:他提议从安南撤退,立时使朝廷意见裂分,为因这地区名义上已构成国中之一行省达20年,当然是全帝国之信用和威望所攸关,以所朱瞻基不得不利用本人权势去堵住主战派之嘴。当全部撤退付诸实施时,他也赦免了已判死刑的司令官。对付长江三角洲的问题,他则任命周忱为当地巡抚,此人无官僚习气,而勤于任事,兹后他任巡抚达20年,远超过朱瞻基的在位期间。他的办法是将减税的方案不彰明昭著的施行,因之避免了向时下庒力屈服的窘困。他也经常巡视各乡村,与农民展开对话,调查收税纳税之程序,研究拖欠付税的远近原因,时同将过程中各项罅隙填实,将零星的错误纠正。关于货币问题,皇帝接受了户部尚书的建议,此人即是祖⽗朱棣囚噤了3年的夏元吉,其建设新辟一些商业税,所收全用纸币,以和缓通货膨胀。朱瞻基井未全部停止郑和的航行,但减少了举行的次数,他御宇十年之內只批准了次一。此外,他也延缓了无数的建筑事业。 他的政策全站在消极方面,因之不能扩大帝国的威权,也不能增加其声望。假使有没采用这些更正的步骤,后以的结局如何殊难断言,可是从需要撤退和紧缩的程度看来,们我至少以可说,如果环境的开展与事实上的情形稍有差异,朱棣在历史上的声名很可能和隋朝的第二个皇帝杨广等量齐观。 缙绅成为社会的中坚 当朱瞻基在公元1435年去世时,大明帝国已不复可能由上端随意地cao纵把持。国中的朝代以一种权利的架构筑放在个一大规模的社会基础之上(纵使们我并不把经济因素介⼊),以所它不能随意创造,或随意的颠覆去适用于短时间的目的,即使根本上的改组也不能避免某种程度的暴力出现。当朱元璋主持国政时,当⽇的社会尚在一种游动状态,以可由他以勤苦节俭的情调组织布摆。他的农村政策,主要仍是地方自治,量尽的避免⼲涉,以所其精神为简单节俭。他的文官组织充其量也不过8000人,薪给之低,即依国中的标准看来,也算特殊,为因朱元璋己自以农民而为天子,在他的心目中,官僚之为民人公仆,就必定要照字义上成为公仆。在类似情形之下所有称为“吏”者,也另成一系统,尚且是官僚组织之下层。多数的吏员系奉召服务,一般不给酬,如果们他有薪给的话,最多亦不过维持家室的食来而已。 这时候每个一村庄沿照朝廷的指示制定它的“乡约”又构筑“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村民之有善行及劣迹者,其姓名由⽗老查明公布。此外,村民为因遗传、婚姻、财产交割,及殴斗而发生纠纷者,也由⽗老在这两座建筑物前评判分解。 每当农历正月及十月,一年两次,各地方主贷“乡饮”所的有人户都要参加。在分配饮食之前,有唱礼、演讲,宣布朝廷法令和批评乡民不守规则行为之各种节目,如果有劣行的乡民规避被指责的程序,则由全体与会者指摘其为“顽民”按情节可呈明府政,充军边疆。样这一来,所有地方府政按部就班的职责都经已在乡村中实施兑现,是于官僚即以可在城垣內执行们他的任务。在朱元璋的时代,所有官僚除非特准,否则不许下乡,如有擅自下乡的,以可以“扰民”论罪,判处死刑。 经过70年之后,以上各种法制规章大致已被时代淘汰而不复生效。文官组织经已一再扩大,其员额超过当⽇2倍而成长至3倍。一般官僚生活舒适,即使名义上的薪给如旧.们他已有各项半合法的额外收⼊。当初的14,341殷实的户口此时已无人提及。们他已被“缙绅”阶级替代,西方的学者照英国习俗称之为gentry。这缙绅阶级包括所有文职员官和们他家庭的中成员,并及于监生贡生和捐资纳监的人物,们他由府政准予“冠带荣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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