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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双美争情风雨燕双飞一剑了  (第5/7页)
苓嗔然一声,垂首而泣!    “你受伤了?”    郭小苓一只手掩着伤处,转身奔向卧房——她的房间,就在廊子这边。    她推开门,扑身而入!    江狼刚要进去,那扇门忽地关上了“碰”一声大响,差一点撞伤脸。    室内传出郭小苓伤心的哭声,道:“江大哥,你先回去吧,我心里难受!”    江狼叹了口气,道:“小苓,你要相信我,我和夏侯姑娘之间没有什么…你开门,让我看看你的伤!”    郭小苓在门内道:“不要紧,大哥,你回去吧,我自己会料理!”    江狼又拍了几下门,她仍然不开,只得叹息一声,转身而去。    他颓丧地走出了院门。    就在他脚步方步出院门的一刹那,一骑快马擦身而过,马上坐着一个长身佩剑的姑娘,等到他认出了那个姑娘竟是郭小苓时,对方一骑人马早已驰骋如飞地消逝于视野之外了!    显然,郭小苓是循着夏侯芬的去路追了下去;。    “追”已经来不及了!看着她消失的背影,江狼怅然若失他几乎兴起了一种“浮生若梦”的感慨——昨夜的一夕风流,软语温情,那些“海枯石烂”的甜言蜜语,都幻为片片飞灰,他想到了李商隐的名句: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面对着惆怅的秋风,他感到万念俱灰。    西边的老日头只剩下最后的一股子劲儿了。    天边上的白云,不过是沾了点太阳的边儿,在云层的外衣上镶了一圈儿金红,看上去好像身价颇不相同了。    这时候,暮色起自遥远的沙漠,缓缓地向着“金沙郡”这片大绿洲上移过来。    最先感染黄昏暮色侵袭的,该是这片大荒原了。    当暮色像是一层大雾般笼罩着这片荒原时,干冽的地头风总是在这个时候贴着地面卷过来。    于是,原野摇荡着芦丛!    芦丛摇动着芦花!    拖着白色长尾巴的芦花,像是临阵交锋时的乱箭,一支支飞射着,放眼看去有如银汉天系的流星群阵。    壮观、缔丽。触目生惊,为大自然生动的彩笔下增添了奇异彩色的另一章。    芦丛里的这条黄土道迄逐而前,巨龙似的伸展着,像是要伸展到天的那一边。    由于芦苇的滋生泛滥,长年以来,早已掩饰了路的本来面目,也只有在有风的时候,才能够略微看清这条长长的黄色巨龙。    那个人——江狼。    他已经在这里坐侯了很久很久了…    其实,他昨天、前天都来过。    每一次他都要等到月上中天、甚至于天近黎明的时候才离开。    今天他中午就来了,一直等到现在。    为了要保持他临阵应战的精力,他不能一直持久地全神贯注于某一个方向,连坐着的姿态也得随时变换着;有时候,甚至把身子平躺下来,借以舒散一下筋骨。    “生”与“死”常常是极其微妙的,这其间的距离,往往像纸一般薄。    就像今天,江狼就在为自己生命下一个赌注。    本来,他对于自己的武功,有足够的信心。在以往历次的打斗经验里,即使敌人再强大,他都有足够的自信,惟独今天是个例外。    今天他感到很害怕!    然而机会的造成,使得他别无选择——如果今天此时,在这个地方,他不能够狙击到敌人,以后的机会将是很渺茫的了!    似乎有一种预感,他下意识的感觉到“他”必会来的。    “他”是谁?    褚天戈!    “大敌”褚天戈!    面临着如此强大的敌人,江狼几乎有些胆寒了。然而,他仍然保留着相当的信心。    他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把自己平生精修的武功理出了三十六个招式。    这三十七个招式,是紊乱无章的,可是经过他加以整理之后,又精中选锐,仅仅得了十一个招式。    然后,他再把这十一个招式分作前五后六,成为十一手极具威力的技艺。    他要用这十一个招式对付褚天戈!    换句话说,这十一个招式是决定他的生死存亡的惊险武技!    他怅望着远天的云雾,感到无限的伤感一拜弟裘方之死,使他丧失了平生惟一的知己;郭小苓的消失,又使他丧失了平生第一个深深所爱的人。    再回头算算看,父母双亡,族人亲戚故人也无一个存在世上。    在这般情形之下,他对于自己的生命,几乎没有什么眷恋了。    果真是败在椿天戈的手下,死了也算了!    他是有了这个决心才来的!    大地日落。    原野暮色更重了。    掠过满布芦花的广阔无边的原野,他放眼望着远处的地平线。    不过是照例的一瞥,使得他精神为之一振!    江狼那双含蓄的眸子,霍地睁得又大又圆。他双手把眼前的芦枝分开来,就在叉开的芦苇空隙里,看见了两个黑点!    一点儿不错,是两骑人马向这边走来。    江狼仔细地注视了一些时候之后,断定他所等待着的人终于来了!    对方只来了两个人,不是原先去时的三个人。这一点对他咪说并不感到意外,正如夏侯芬所说,褚天戈这个阴险的老狐狸已经在半路上解决了崔平——崔平的过于嚣张,使得他有不可驾驭的烦恼!    这实在是崔平所未能料及的悲剧!    两骑人马渐渐地近了。    江狼已能清晰地分辨出两匹马的颜色:一匹是火红色,一匹是纯黑的。    火红色,的那一匹,对于江狼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十数年以来,褚天戈横行大漠时,就是乘骑着这匹“火雷红”;十数年以后,人马依旧。    从它的脚程上看来,速度丝毫不减当年。    马上的褚天戈,依然是十分威武的大王风度——血红的一领披风,被风吹卷着一平如肩;人马一色,远远望去有如红云一朵。    紧紧跟随着的那匹黑马,与他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在他身后丈许远。    那个人一身黑衣,也是人马一色。    一红一黑两骑人马一人江狼目中,顿时已如风驰电掣般地驰近跟前!    江狼埋伏的这个地方,在事先是经过再三斟酌才定下来的。    他思忖着,那是一条“之”字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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