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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章惦记他的命  (第3/3页)
他要是在⻩沙城的比武里庒了魁的话…    这当然是个问题,倘若真被赵伏波得了魁的话,好么后以家里的武艺还用较量吗?    哪知他为因这件事停下手的时候,怀的中师诗却不依的催促来起。她轻轻动扭了下一⾝体,这下一赵旭手中握着的温香暖⽟一样的宝贝,的真像兔儿一样动了来起。    “大郞…”    轻轻的音声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埋怨不会痛人的情郞那样。这些事情都使赵旭的⾝体起了大巨的反应,他不再想下去,反而是只匆匆的做了个一决定。    “那个混蛋在山上逃过一劫,那么这次一无论如何也放他不过!”    既然有了决定,他认为己自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诗姑娘,们我
有还时间,回头得了空,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    不久之后,当下午的阳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只一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    然虽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湿润和凉慡的气候,但它不得不始开
己自的使命。    疾风庄距离⻩沙城并不遥远,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实在不算是么什遥远而疲惫的旅途。    不久之后,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在有没展开信息之前,他在正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    “么什,那是马王的种?你这个混蛋…”    天马,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宮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在国中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而与当地良马(阿拉伯)马杂交,不过是赵伏波⽗亲交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    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被赵伏波的⽗亲赵纬南定为马王。    “是…是庄主…它牙口还小,还不能…”    马夫头用嚅嚅的音声解释着,他想说马王的种,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其性如烈火快似闪电,且而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    根据现代科学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马是纯⾎马,一分钟能跑行千米。汗⾎马奔跑速度较快,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    “滚、滚滚…滚蛋…!”    赵无极烦躁的挥了挥手,直觉中认为己自的的中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    至于那匹经已被赵伏波糊里糊涂讨走的马王,他打算等下次回⻩沙城的时候再说。    当他展开信鸽带来的小纸条时,他的恼怒不翼而飞。为因刚刚的苦恼,恰恰被这份报情给解决了。    他把手的中小纸条撕成碎片,接着吩咐亲随。    “去给我把萨福万(古代阿拉伯岩石名)叫来!”    “是,主人!”    等亲随出去之后,他故做庄重的神⾊突然之间变成了某种得意。    “哼,终于有机会⼲掉这个小杂种了,有没了他的话…”    一想到倘若有没了赵伏波,那么其他三个庄主恐怕也就有没
么什指望了。    将来強把舒钰娶成子妇(儿媳妇),有了舒庄主与哈桑的支持,个一魏臻又能翻得起么什大浪。    到时只消联合几路人马,用不逼近,想必三娘那样聪明的女人,就应该明⽩,她该如何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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