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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威尼斯 (第9/18页)
统领大权独揽,威尼斯采取种种办法,有些甚为离奇。 统领之选择以秘密投票方式由41个选举人决定之。但是这41个选举人自⾝却经过个一极为复杂而又琐碎的办法产生。自1268年之后,首先在扩大会议有资格的会员內菗签而产生30人,次在此30人內菗签淘汰而为9人,此9人即始开选举40人。此40人又是不选举人,再用菗签的方法淘汰为12人,此12人又选举25人。再用菗签的方法淘汰至9人,此9人再选举45人。此45人经过第三次菗签淘汰为11人,这11人才选举出来上述的41个统领选举人。全部程序一共菗签5次,提名投票4次,有如“三跪九叩首”还只产生了41个选举人。 另外个一防制统领擅权的办法,叫做“统领的誓辞”(promissione)。这种誓辞由来已久。最初不过是一种形式,由就职的统领己自拟稿,表示他愿意尽力履行他的职责。可是来后越来越复杂,11世纪之后,新统领就职前,由个一特别委员会草拟誓辞,另外个一委员会检阅前任统领的记录,如果现发
前以
有没防范得周到,使前任统领得以自由行动的地方,以可在此时提醒草拟委员会注意,将防制的办法添⼊誓辞之內。是于誓辞等于一件合同。在1229年威尼斯责成统领翟波罗(Giaco摸Tiepolo)的誓辞,新统领除了他的薪⽔和附近城市所进贡他份下所得苹果、樱桃和螃蟹之外不得在职务內有法外之收⼊,他主持自由捐款,尊重家国秘密。不能单独与教皇、东西罗马帝国的皇帝或其他国王有人私文书来往。他接收的礼物有极严格的限制。他不能提出统领的继承人。1275年统领康大黎尼(JacopoContarini)的誓辞,则噤止新统领(时年81岁)未得扩大会议同意与外国人结婚、他和他的儿辈不能在威尼斯所辖地域之外购买地产、不得承购府政的公债、们他在威尼斯殖民地內的地产限于统领就职一年內转让与人。他的儿辈除任驻外大使或船长外不得在府政內接受任何职务。 威尼斯之成为个一城市家国,初时接受希腊罗马传统,最低限度在外表上,府政的权力由全民大会(generalassembly)产生。全民大会本来就有没严格的形式,不过在产生新统领和宣布重要国策时,群众聚集于圣马可广场,有些则栖⾝船上。通常一声叱喝,算是在民意上获得表决。在社会进化、府政组织越趋向技术化的条件之下,扩大会议(greatcouncil,MaggiorCon-siglio)在13世纪成为真正权力的基础。这会议囊括威尼斯所有重要的家庭,当初也包含着在陆大上领有土地,可追溯到前以家世的贵族和城中重要的绅商。可是其间的界限,越来越含糊。1297年后,扩大会议固定其会员资格,限于前以曾任会员。1323年会员之资格以可世袭。不久之后所有会员及其婚姻子孙记⼊“金谱”(GoldenBook)。其中男性之成年人,通常1200人至2000余人,为扩大会议之会员,凡是威城府政之重要职务,无不被们他揽纳。为因扩大会议最重要的职务为选举,通过选举权,此机构也是全市权力的基础。们我所说威城的贵族,在13世纪之后,也纯粹指金谱上有名之人士,多很专靠祖先经商起家。不过这并有没完全截斩社会的流动性,金谱之世袭由⽗系决定,有没不能与平民结婚的限制。平民也仍能经商致富,超过金谱有名的人士。后以少数的贵族,有些沦落到极为穷困,目不识丁,靠救济金生活。亦间有平民也被升迁为贵族。例如1381年威尼斯击败热那亚来犯之后,有平民30家包括一些小商人和工匠因军功升为贵族。 大会议人数太多,不能主持经常性的事务,是于授权于参议院(senate)及四十人委员会(councilofforty)。这两个机构有司法及立法权,有时也合并开会,四十人委员会对刑事案件有复审权,有时像最⾼法院,有时又起草重要的法案,也像个一委员会。此外统领也有统领委员会,似同內阁。前述的十人委员会,则完全是个一
安公机构,所辖如家国保密局。不过威尼斯1000多年的历史內,这些机构的性质常有变动,并且多很政治上的问题以幕后征集意见解决。各种临时委员会(zonta)也多得不可胜数,如判决华立罗死刑之法庭,即系个一临时委员会。通常个一带活动性的政客,时同兼摄好几处的职务,如海军⾼级将领也出席参议院的会议,舰队的司令官则由统领和四十人委员会的头目商询后委派。总之各种任务互相牵连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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